以電子方式發佈公司通訊

本行謹此宣佈,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及本行公司章程,本行現已採用以電子方式發佈公司通訊之安排,該等公司通訊包括本行為向其任何證券持有人提供資訊或提醒其採取行動而發佈或將要發佈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於(a)董事報告、年度帳目以及審計報告副本以及財務摘要報告(如適用);(b)中期報告及其中期報告摘要(如適用);(c)會議通知;(d)上市文件;(e)通函;及(f) 委任代表表格。

 

所有公司通訊的英文版和中文版將刊載於本行網站( www.cmbc.com.cn )投資者關係欄目和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網站( www.hkexnews.hk ),以代替印刷本。

 

就本行H股登記股東而言

 

為確保及時收到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即任何涉及要求H股股東指示其擬如何行使有關股東權利或作出選擇的公司通訊,但不包括股東大會通告及委任代表表格),本行建議登記股東通過掃描其收到的致登記股東之通知信函及回條內的專屬二維碼向本行H股股份過戶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H股股份過戶處",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提供其有效電子郵件地址,或簽署回條並交回H股股份過戶處。

 

如果本行沒有收到登記股東的有效電子郵件地址,直至H股股份過戶處收到該登記股東有效的電子郵件地址前,本行未來將以印刷本形式向其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

 

若登記股東希望收取公司通訊之印刷版,請填妥其收到的致登記股東之通知信函及回條並交回H 股股份過戶處,或發送電子郵件至 cmbc.ecom@computershare.com.hk,並注明登記股東姓名、地址以及收取公司通訊印刷版的要求。請注意,除非被撤銷或取代(以較早者為准),收取公司通訊印刷版之指示由收悉登記股東指示當日起計一年內有效,此後將過期。

 

就本行H股非登記股東而言

 

非登記股東應聯絡代其持有股份的銀行、經紀、託管商、代理人或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中介公司"),並向中介公司提供其電子郵件地址。

 

若非登記股東希望收取公司通訊之印刷版,請填妥其收到的致非登 記股東之通知信函及回條並交回H 股股份過戶處,或發送電子郵件至 cmbc.ecom@computershare.com.hk,並注明非登記股東姓名、地址以及收取公司通訊印刷版的要求。

 

H股股東如對本行上文所載之安排有任何疑問,可於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香港公眾假期除外,香港時間上午9 時正至下午6 時正)致電H股股份過戶處 (852) 2862 8688查詢。

 

為響應環境保護,本行鼓勵及建議H股股東選擇以電子方式收取公司通訊。

 

有關本行公司通訊電子化發佈安排和要求收取公司通訊印刷本回條之詳情,可查閱以下函件: